沙特阿拉伯是巴黎公约成员国,商标分类遵循“尼斯协定”下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。涉及酒类商品的商标不可注册,对应的零售和批发服务同样也不可注册,不接受一标多类的申请方式。
提交商品或服务的商标申请后,商标局会自动开始对商标的申请文件及可注册性进行审查。如果官方认为商标的申请文件或者可注册性存在问题,可发出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整改或者解释,申请人的答复期限为收到通知书的3个月内。一旦申请被正式驳回,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60天内向商务部提交针对该驳回的投诉。
商标在审查完毕后会进入公告阶段,公告期为3个月,在此期间任何第三方均可以提起异议。异议案件由申诉委员会管辖(初审法院)。
根据伊斯兰(Hegira)历法计算,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(相当于公历约9年零8个月)。到期可以进行续展,每续展一次,有效期为10年。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,在保护期届满后,可以在6个伊斯兰(Hegira)月的期限内要求恢复权利并缴纳一定费用。
法律规定,商标申请后必须在注册后的5年内使用,否则商标可能会因被撤销而无效。